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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交所8月7日公告,對*ST明誠(簡稱公司)及時任董事長周棟、時任總經(jīng)理王雷、時任財務總監(jiān)周旭、時任董事會秘書余岑予以監(jiān)管警示。
經(jīng)查明,2023年5月11日,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公司發(fā)出關于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問詢函,要求公司于收到問詢函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進行書面回復,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同時按要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和披露。但公司多次延期回復問詢函,遲至6月27日才披露問詢函回復公告。公司未對定期報告問詢函及時予以回復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(文章來源:界面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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